【通知】法律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研究资助申报通知

法律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
学术研究资助申报通知

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,培育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,支持研究生开展个人学术研究、学术社团活动、社会调研活动和学位论文写作,法律学院决定实施研究生学术研究资助。现就2023年度研究资助的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项目

(一)个人学术成果(a类)
1.专业文献翻译
2.专题读书报告
3.案例研习报告
4.学术研究论文
该类成果拟资助10项,每项资助5000元。
(二)学术社团项目(b类)
1.学术论坛
2.案例研习会
3.读书会
该类项目拟立项5项,每项资助5000元。
(三)社会调研项目(b类)
支持研究生结合所学专业或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社会调查和研究,形成逻辑严密、观点鲜明、数据详实、分析透彻的调查报告。
该类项目拟立项3项,每项资助5000元。
(四)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(b类)
支持研究生展开学位论文的阶段性研究。
该类项目拟立项4项,每项5000元。

二、申请资格

1.申请人为法律学院全日制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;
2.申请人可以是研究生个人,也可以是研究生团队。研究生团队申请的,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,并以负责人的名义申请;
3.一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负责一个项目,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个;
4.学院往年创新项目或学术研究资助项目在研或未通过结项考核的,申请人不具有2023年度项目申请资格。

三、申请与立项程序

1.提交申请
10月13日前提交下述申请材料:
(1)附件1:a类申请表(仅适用于个人学术成果项目);
(2)附件2:b类申请表(适用于社团学习、社会调研、学术论文培育项目)
(3)相关材料
(4)附件3:申报情况表
上述材料的(1)/(2)和第(3)项,请于上述时限内,以长尾夹夹好,送交至长宁校区37号楼101室或松江校区崇法楼216室刘老师处;第(1)/(2)和(4)项电子版,请于上述时限内,以附件形式发送至:flxyby@126.com。附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以“学号+姓名+2023创新项目申请”命名。
2.专家评审
学院组织专家评审。
3.公示立项
学院将于11月以适当方式公示立项资助评审结果。
4.经费拨付
个人学术成果(a类),资助时拨付100%经费;其他项目,在立项时拨付70%经费。

四、结项要求

(一)结项时间
个人学术成果在申请时一并提交,评审通过即结项;其他项目以2024年3月1日为结项成果提交截止时间,请关注后续结项通知。
(二)结项成果
1.个人学术成果,提交专业文献译文1篇、专题读书报告1篇、案例研习报告1篇或学术研究论文1篇。
2.学术社团项目,提交学术论坛、案例研习会活读书会的活动报告和支撑材料1套;
3.社会调研项目,提交调研报告1份,取得上海市级及以上社会调研项目立项的,立项报告可作为结项成果;
4.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,提交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。
(三)结项程序
1.提交结项申请表和结项成果;

【通知】法律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研究资助申报通知插图
2.专家评审
3.除个人学术成果外的其他项目,拨付剩余30%经费。

附 件
附件1:项目申请书a类
附件2:项目申请书b类
附件3:项目申报情况表
(请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附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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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送 | 刘欣玥
审核 |刘芸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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